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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10年 [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二 題

某建設公司正將老舊之 7 層集合住宅改建為辦公大樓,請依建築法規定說明何謂「改建」?應由何人負責監造?本棟建築物在施工期間若不符合規定致使起造人蒙受損失時,應如何釐清賠償責任?(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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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測驗《建築法》的核心名詞定義與工程參與者之權責劃分。作答時應先拆解題目三個子題,精準定位並引用對應法條(《建築法》第9條、第13條、第60條),依序針對「改建定義」、「監造人資格(注意樓層數的但書)」及「損害賠償之連帶責任」進行層次分明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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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建築法中「改建」之法定定義、監造人之法定資格(含專業技師之參與),以及施工瑕疵致起造人受損時,承造人與監造人間之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解析】 壹、何謂「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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