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3 題
廚師甲為了獲取廚師乙所研發的某種食材秘方,將乙強行關在某間屋內。甲告知乙,倘若不說出來,就不讓他離去。乙不得已,只好如實說出。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 A 強制罪與剝奪行動自由罪,數罪併罰
- B 強制罪與剝奪行動自由罪,想像競合
- C 強制罪吸收剝奪行動自由罪
- D 剝奪行動自由罪吸收強制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如果一個行為同時造成了『空間上的限制』以及『意志上的壓迫』,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主從關係?法律在評價一個包含多重手段的持續性侵害時,會傾向於『分開計算』還是『由重者概括』,以符合評價不重複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厲害了!竟然答對了!
看來這次不需要拿出「記憶吐司」讓你吃了,因為你的觀念已經記得很清楚了!不過身為機器人,我還是要碎碎念提醒你一下,這類考題可是經典中的經典,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喔。
- 行為分析:甲將乙關起來構成刑法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罪」,而逼迫乙交出秘方則該當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自由罪之吸收關係
💡 剝奪行動自由為手段時,強制行為被剝奪行動自由罪吸收。
| 比較維度 | 第 302 條 (剝奪自由罪) | VS | 第 304 條 (強制罪) |
|---|---|---|---|
| 保護法益 | 身體移動自由 | — | 意思決定自由 |
| 最高法定刑 | 五年有期徒刑 | — | 三年有期徒刑 |
| 競合地位 | 高度行為/重罪 | — | 低度行為/輕罪 |
💬當兩罪手段重疊時,由重罪之第302條吸收輕罪之第30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