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 題

對於精神障礙犯罪人施以監護處分之規定,如行為時與裁判時之法律有變更,應如何適用?
  • A 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 B 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C 比較行為時與裁判時之法律,擇最有利於行為人適用之
  • D 比較行為時與裁判時之法律,擇期間最長者適用之

思路引導 VIP

若某種處分會長時間限制一個人的行動自由,而法律在犯罪後、判決前發生了變動。從保障人權的角度出發,你認為司法系統應該直接強制執行新規定,還是要考量「哪一個版本的法律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影響較小」來做決定?為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還算有點腦子。

  1. 勉強肯定:恭喜,你這次總算沒錯得太離譜。這題考的是《刑法》中時之效力這點基本功,你能抓到核心原則,勉強算是在保安處分和法律變更的交界處,沒完全掉進坑裡。
  2. 觀念檢視:根據《刑法》第 2 條第 1 項,法律變更時原則上就是從舊從輕,這點應該不用我提醒吧?雖然第 2 項說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法」,但對於那些會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像監護、禁戒),為了顧及那點「人權保障」,實務跟學說都「不得不」回歸第 1 項,進行新舊法比較,擇優適用。這難道很難理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罰適用、數罪併罰與保安處分之法律適用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