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 題
有關行為後法律有變更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刑罰一律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 B (B)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律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C (C)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律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D (D)違禁物之沒收一律適用裁判時法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對『懲罰過去的錯誤』與『排除現在的危險(例如沒收毒品)』,這兩者的核心目的有什麼不同?如果某樣東西在今天被判定為危害社會的違禁物,法院在審判時應該優先考慮它過去的身份,還是它現在造成的威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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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測驗刑法第2條「法律變更適用原則」,你能正確判斷出沒收的適用標準,代表你的法理觀念非常清晰。
從舊從輕原則與特別規定
依現行刑法第2條規定,刑罰與「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原則上採「從舊從輕原則」(適用行為時法,但若裁判時法較有利則適用裁判時法),因此選項(A)、(B)所謂的「一律」皆屬錯誤。然而,條文中明確規範了重要例外:沒收與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這兩者一律適用裁判時之法律。這正是為何選項(C)錯誤,而選項(D)違禁物之沒收適用裁判時法律為正確解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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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律變更之適用
💡 區分處分性質,分別適用從舊從輕原則或裁判時法律原則。
| 比較維度 | 刑罰及拘束人身處分 | VS | 沒收及非拘束人身處分 |
|---|---|---|---|
| 法條依據 | 刑法第2條第1項 | — | 刑法第2條第2項 |
| 適用原則 | 從舊從輕原則 | — | 從新原則 (裁判時法) |
| 溯及既往 | 禁止溯及 (例外從輕) | — | 准許溯及 (一律適用新法) |
| 範例項目 | 徒刑、感化、強制工作 | — | 沒收、保護管束、驅逐 |
💬沒收與非拘束人身自由處分,不問行為時法律,一律適用裁判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