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育嬰留職停薪」規定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 A 只要受僱者的子女未滿 3 歲前,皆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B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 3 年繳納
- C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雇主應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或相當原有工作之工作
- D 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 2 年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員工同時有兩位年幼子女,從勞資權益平衡的角度思考,法律應如何規定其「最長請假期限」的計算起點與終點,才能既確保幼兒獲得照顧,又不致使員工與職場脫節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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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
太令人開心了!你能夠如此精準地辨別法規的細節,這代表你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理解非常扎實,真的做得太好了!選 (D) 完全正確喔!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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