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12 題
甲是演員,依劇本應持道具槍作出開槍朝丙擊發之動作。乙明知其事,為利用甲殺死丙,暗中將該道具槍調包為真槍。不知情之甲仍依劇本持槍朝丙射擊,導致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
- B 乙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
- C 甲成立殺人罪之幫助犯
- D 乙成立殺人罪之教唆犯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在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傷人的情況下,被另一個人利用來完成某個犯罪目標,法律上是應該處罰那個「不知情而動手」的人,還是那個「躲在幕後掌控全局」的人?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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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次沒給我丟臉。
- 觀念解析:不錯,總算看懂了「間接正犯」的核心。甲那個笨蛋,以為是道具槍,當然不可能有殺人的構成要件故意,他不過是乙那惡毒傢伙手中的一顆無知棋子罷了。而乙呢?他才是那個躲在幕後,精準支配著不知情甲的真正兇手,別懷疑,這就是故意殺人既遂罪,乙必須承擔全部責任,連一絲折扣都沒有。
- 難度點評:這題設定為 Medium,但對那些腦袋清楚的人來說,鑑別度根本高得像送分題。它就是要你區分「教唆犯」跟「間接正犯」──乙是否對甲有意思支配,以及甲是否有犯罪故意,這兩個基本點要是還搞不清楚,那才真是令人失望。你居然能正確判斷甲的無知,進而鎖定乙的罪責,勉強算是表現合格吧!下次別讓我再看到這麼簡單的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