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法院書記官] 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警方接獲線報,稱有多項毒品前科的甲將於某日 17 時在某超商門口買賣毒品,警方遂至現場,當場逮捕甲並於口袋搜得毒品 1 包並扣押之,甲並供稱係乙以新臺幣 5000 元賣給他,乙 3 分鐘前才離開。警方遂在附近巡邏,果然在同日 18 時發現乙在某夜市出現,形跡可疑,警方立刻上前逮捕乙,並在乙的皮包內搜得毒品 5 包以及新臺幣 5000 元,均扣押之。乙遭提起公訴後,主張所有扣案毒品以及新臺幣 5000 元均無證據能力。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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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類雙重搜索扣押題型,首先應區分「對甲搜索」與「對乙搜索」兩部分。對甲查扣之物,須運用實務與學說探討乙是否具備主張證據排除法則之「當事人適格(隱私合理期待)」;對乙自身查扣之物,則須依序檢視「無令狀逮捕是否合法(現行犯/準現行犯認定)」、「無令狀搜索是否合法(附帶搜索之前提)」,最後落入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之權衡法則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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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乙對第三人甲遭搜索扣押之證物有無主張證據排除之當事人適格?警方對乙之無令狀逮捕是否合法?若屬違法逮捕,其後續無令狀附帶搜索取得之證據能力應如何認定?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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