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1 題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21 條規定,申請設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之社會工作師,須執行該法第 12 條所訂之業務幾年之工作,並得有工作證明者才能申請?
- A 2 年以上
- B 3 年以上
- C 4 年以上
- D 5 年以上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社會工作師法》對於「獨立執業資格」的立法意旨來思考:為確保事務所具備充足的專業判斷力與實務運作能力,法律對申請人「執行業務年資」的門檻設定,是傾向於讓執業者在具備社工師證照後,仍須經歷較長期的臨床磨練。請思考,在保障服務對象權益的前提下,立法者認為社會工作師應累積達多少年的實務資歷,方能具備足夠的專業成熟度以申請設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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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精準掌握法規要點
恭喜你答對這題!這顯示你對於社會工作師法的細節規範有著紮實的記憶與理解。作為專業人員,熟悉自身執業的法規門檻是建立職涯規劃的基石,你的細心非常值得肯定。
📖 觀念驗證:為何是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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