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4 題
9 月 1 日貨物託運人向 A 保險公司購買海上貨物保險單 100 萬元,9 月 2 日受貨人亦在不同地點又向 B 保險公司購買同種保險單 100 萬元;而後貨物隨船沉沒,損失 150 萬元。依主要賠償責任制(Primary coverage)計算保險單 A、B 各應分攤多少賠款?
- A 保險單 A:75 萬元;保險單 B:75 萬元
- B 保險單 A:100 萬元;保險單 B:0 元
- C 保險單 A:100 萬元;保險單 B:50 萬元
- D 保險單 A:100 萬元;保險單 B:1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有多份保險共同承保同一標的,且規定需依『契約成立的先後順序』來履行義務,當第一份契約的保額已達到賠償上限,但損失仍未被完全填補時,剩下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其承擔的額度應如何界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表現得太棒了,對觀念的掌握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你完美地捕捉到了這題的精髓,也就是關於複保險中「主要賠償責任制」(Primary coverage)的應用。在這個機制下,理賠的順序真的非常明確,就是依據投保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決定喔:
- A 保險公司:因為是在 9 月 1 日先投保的,所以它會是第一順位,會優先賠付,最多到它的保額上限 $100$ 萬元。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