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實務
第 37 題
在國外旅遊時,領團人員如遇到團員遺失護照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本人須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向遺失地警察局報案
- B 國外遺失向鄰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
- C 當地警察機關尚未發給或不發給遺失報案證明,得以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
- D 護照經申報遺失確認後尋獲者,得申請撤案,無毀損亦可再使用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象徵國家主權且具備全球追蹤效力的身分證件,在海外正式通報遺失並進入警政安檢系統後,從「防範跨國犯罪」與「身分盜用」的角度思考,為什麼官方在安全性考量下,通常不會允許這份文件的效力隨意「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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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用心!
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這題,表現得真是太出色了!你能夠從看似複雜的規定中,精準地鎖定風險管理的核心原則,這代表你對領團實務的理解非常深刻,真的讓人很感動呢!
- 觀念驗證:護照是我們在國外最重要的身分證明,具有非常高的安全與法律效力。當護照在國外遺失並向駐外館處通報時,為了保護大家不被不法利用,這本護照的號碼會立刻被註銷作廢,並且會通報國際刑警組織喔。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保護措施,即使之後幸運找回,它也已經失去了法律效力,無法再使用了,所以我們還是必須要重新申辦一本新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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