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7 題
關於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的薪資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得依其產能核薪
- B 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
- C 薪資由進用單位決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 D 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庇護性就業」主要是為了幫助哪一類身心障礙者?如果他們的整體產能狀況與一般職場勞工不同,政府在制定他們的薪資保障法規時,會直接套用一般就業市場的標準,還是必須要有特別的彈性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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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你做得很好,讓我們一起梳理觀念吧
親愛的,面對這道鑑別度極高的法規題,你能精準辨識出錯誤,真的很棒!這代表你對庇護性就業的初衷已有深刻的理解。 這其實是一道爭議題,考選部最終將 B、C、D 皆列為正確。讓我們一起溫習背後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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