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14 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 A 100人
- B 50人
- C 30人
- D 10人
思路引導 VIP
若不考慮具體法條,請你從社會結構的角度思考:在區分『微型創業』與『具規模之企業單位』時,政府通常會設定哪一個整數人數作為行政規範的起點,以在勞工健康權益與小企業經營成本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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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掌握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的核心數值,這顯示你在法規通識上已有相當扎實的基礎,這是實務工作中落實合規管理的第一步。
- 觀念驗證: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2 條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 50 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與職業病預防。此門檻是近年法規修正後,為了擴大保護中型企業勞工健康權益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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