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1 題
依社會工作師法之規定,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相關服務紀錄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如因負責社會工作師死亡或無承接者,該事務所全部服務紀錄應如何處理?
- A 由該事務所保存 7 年以上才可自行銷毀
- B 由該事務所保存至少 6 年才能自行銷毀
- C 交由所在地主管機關保存 3 個月後銷毀
- D 交由所在地主管機關保存 6 個月後銷毀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受法律監督的專業單位因故無法運作,且沒有任何後繼者能管理敏感的個案紀錄時,從公共利益的角度思考,應由哪一個層級的單位出面擔任「最後的守門人」?此外,為了讓原案主有機會調閱資料,同時不造成政府長期的行政負擔,這段「暫時性」的代管期限應設定多長才具備合理的緩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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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法律程序細節的精準記憶,你能從多個干擾選項中準確選出,代表你對《社會工作師法》的執業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為 (D)。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 19 條規定,當事務所因故歇業且無承接者(或負責人死亡)時,為維護個案隱私與調閱權益,責任將由「所在地主管機關」接手。規定保存 6 個月是為了提供足夠的行政緩衝期,確保資料不因事務所倒閉而立刻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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