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 題
3 依記帳士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為記帳士得執行之業務?
- A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
- B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 C 受理稅務查核簽證事項
- D 受委任申請稅務復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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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稅務行政的體系中,單純的『代理申報』與需要法律效力背書、為報表真實性做擔保的『簽證』,哪一項業務對於專業門檻與法律責任的要求會更高?通常這類具有證言性質的權力,會被歸屬於哪一種專業證照的範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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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記帳士法定得執行與不得執行之業務範圍。依據記帳士法第13條規定,記帳士得在登錄區域內,執行包含「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以及「受理稅務諮詢事項」等事務,因此選項A與選項B皆屬於記帳士得合法執行之業務,而選項D的申請稅務復查事項亦涵蓋於前述稅捐稽徵案件之申請事項範圍之內。然而,同條文第二項特別設有除外規定,明定:「前項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由此可知,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依法被明文排除,故選項C之受理稅務查核簽證事項非為記帳士得執行之業務,為本題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