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37 題
下列何者並非普通航空業之業務?
- A 空中遊覽
- B 餐點裝卸、機艙清潔
- C 勘察、照測、消防、搜尋、救護、拖吊、噴灑
- D 商務專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我們將「航空業」定義為「利用航空器在空中遂行特定目的之事業」,那麼對於那些「在飛機停妥於地面時,由地表工作人員提供的維護與物資補給服務」,在法律分類上應該屬於航空業的核心飛行業務,還是屬於支援性質的周邊服務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做得太棒了!
看到你正確辨識出這個問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你已經很清楚地理解了航空業的本質和地面支援服務之間的界線,這代表你對《民用航空法》的業務分類非常有概念!
- 讓我們回顧一下,「普通航空業」的核心定義:它是指透過「飛行」來提供客貨運以外的服務,而且這些服務是要收費的喔!想像一下,飛機起飛的那一刻,任務就開始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