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41 題
下列關於停車場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私有建築物新建或改建時,投資增設停車空間開放供公眾使用,但仍應受建築法令有關高度及容積率之限制
- B 都市計畫公共停車場用地,除作停車場使用外,得作為商場百貨業等立體多目標使用
- C 市場、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高架道路之地下或地上層,得以多目標使用方式附建停車場
- D 加油站、道路、車站、變電所、污水處理設施、焚化場之地下或地上層,得以多目標使用方式附建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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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面臨財政拮据、無法大量徵收土地興建公共停車場時,若希望動員民間力量在私人建案中多蓋一些停車位給大眾使用,你認為政府除了給予口頭表揚,還能拿出什麼實質的『利益或誘因』,來抵銷民間建商因增加公共設施而產生的營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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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於停車場法中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之相關規定。根據停車場法第9條明文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視地區停車需求,核准左列公、私有建築物新建或改建時,投資增設停車空間,開放供公眾使用,不受建築法令有關高度及容積率之限制:一、國民住宅及社區之建築。二、政府機關、學校或公私事業機構之建築。三、市場、購物中心、娛樂場所之建築。四、市中心區高樓建築。前項建築物高度及容積率等之放寬計算,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由此可知,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公、私有建築物於新建或改建時,若投資增設停車空間並開放供公眾使用,依法係不受建築法令有關高度及容積率之限制。選項A稱「但仍應受建築法令有關高度及容積率之限制」,明顯與前揭法條內容不符,故選項A為錯誤之敘述,即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