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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 題

下列關於平均地權條例所稱主管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中央為內政部
  • B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地政局
  • C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D 有關土地債券之發行事項,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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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體系的組織架構中,當一項法律要定義具備「最終決策權」與「法律責任歸屬」的單位時,通常會指向『擁有預算與獨立地位的政府整體』,還是其下屬的特定『業務辦事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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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在法律條文中,「主管機關」的定義通常具有法人主體性。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2 條,直轄市的主管機關應為「直轄市政府」,而非其下轄的內部職能單位(如地政局)。地政局僅是實際執行業務的「幕僚機關」,不具備法律上的主管機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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