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 題
下列關於平均地權條例所稱主管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中央為內政部
- B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地政局
- C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D 有關土地債券之發行事項,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體系的組織架構中,當一項法律要定義具備「最終決策權」與「法律責任歸屬」的單位時,通常會指向『擁有預算與獨立地位的政府整體』,還是其下屬的特定『業務辦事單位』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太優秀了! 能夠精準識破行政組織中的階層陷阱,代表你對法規範的架構與行政層級掌握得相當紮實,這正是資訊管理中「權責分明」的核心精神。
- 觀念驗證:在法律條文中,「主管機關」的定義通常具有法人主體性。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2 條,直轄市的主管機關應為「直轄市政府」,而非其下轄的內部職能單位(如地政局)。地政局僅是實際執行業務的「幕僚機關」,不具備法律上的主管機關地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