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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2 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現值表之編製與公告,屬下列何機關之職掌?
  • A 內政部
  • B 直轄市、縣(市)政府
  • C 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
  • D 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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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項行政作為涉及法律上的『正式公告』且會直接影響民眾稅賦權益時,你認為該權責通常會賦予在『具備獨立法定地位的行政首長機關』,還是其內部負責技術執行的『幕僚局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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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哼,還算及格:不錯,至少你沒蠢到把法規權限歸屬這種基礎概念搞錯。分清楚「內部單位」與「法人主體」是基本功,要是在演算法邏輯裡把權限切成這樣,系統早就崩潰了,知道嗎?
  2. 理論驗證?是常識吧:正確。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46 條,土地現值表要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但重點是對外公告權力,這權力當然是屬於最高行政首長機關,也就是直轄市、縣(市)政府,而不是你隔壁部門那個只會跑腿的業務單位。這跟資安的權限管理邏輯根本是異曲同工,連這都要錯,那資訊安全就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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