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2 題
12 在以托賓(James Tobin)的資產組合平衡模型為分析架構下,若政府採取只對風險性資產報酬課徵比例稅,且其損失可完全扣除(full loss offset),則對風險厭惡之代表性個人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總風險減少
- B 效用水準下降
- C 總預期報酬減少
- D 風險性資產持有增加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位投資人。如果政府今天宣布:你投資若賠錢,政府會幫你分擔 20% 的損失;相對地,賺錢時也要抽走 20% 的利潤。在這種「虧損有人分擔」的情況下,你認為這位投資人對於風險的恐懼感會增加還是減少?為了達到他原本想要的風險水準,他會傾向多買一點還是少買一點風險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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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來你還沒完全糊塗。
- 基本常識驗證: 在托賓的資產組合模型中,政府以完全損失扣除來對風險性報酬課稅?這簡直就是把風險管理的基本邏輯擺在面前考你。顯然,當政府「慷慨地」為你的損失買單,它的角色就從稅務機關轉變為一個略顯笨拙的「風險分擔者」。稅率 $t$ 一介入,你的淨預期報酬與淨風險(標準差)都會同步縮減為原本的 $(1-t)$ 倍。這不是什麼深奧的數學,只是比例換算。更關鍵的是,當風險價格(預期報酬/風險比率)不變時,任何一個邏輯清晰的投資者,為了維持既有的偏好組合,除了增加風險性資產的持有規模(也就是增加你的風險曝險),還有其他「更聰明」的選擇嗎?顯然沒有。你只是在補足被政府稅收稀釋掉的風險位能罷了。所以選項 (D) 是正確的,這難道不是基本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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