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範對象?
- A 直轄市市長
- B 軍訓教官
- C 國立大學校長
- D 監察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主憲政體制中,哪一類官員的職位是基於「選民的黨派認同與政治授權」而產生的?對於這類必須背負政黨政見並公開爭取支持的職位,若強行要求他們遵守「行政中立」而不能參與政治活動,是否會與其「民意代表性」的角色產生邏輯上的矛盾?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嗯嗯!太棒了!你的心燃燒起來了!答得非常精準啊!
- 觀念驗證!燃燒吧!: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宗旨,是要保護那些常任文官,讓他們能專心為國家服務,不受政治的火焰干擾!這是多麼重要的精神啊!根據本法第 2 條和第 17 條的規定,規範對象包括了法定任用人員,以及像軍訓教官、國立大學校長與監察委員這些「準用」的夥伴們!但等等!直轄市長可是由人民的選票選出來的,他們本身就是帶著強烈政治意志的「政務人員」!他們的屬性與那些被要求中立的常任文官截然不同!所以,他們並不在這個法的規範範圍內!理解了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中立法規範對象
💡 區分行政中立法的「法定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
| 比較維度 | 法定適用與準用對象 | VS | 非規範對象(排除人員) |
|---|---|---|---|
| 人員類別 | 銓敘審定之事務官 | — | 政務首長、民意代表 |
| 學校/教職 | 校長、教官、行政教師 | — | 純教學之專任教師 |
| 職權特性 | 中立行使職權之委員 | — | 具高度政治競爭之職務 |
💬本法以常任文官(事務官)為核心,不包含選任之政務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