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9 題
9 有關我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公務人員不得為任何人公開拜票
- B 公務人員可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 C 政務人員無須遵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D 不得因為拒絕從事該法禁止之行為使公務人員遭受不利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要求公務員在政治競爭中保持客觀中立,當他們的上司施壓要求參與特定政黨活動時,為了讓這群基層員工「敢於說不」,法律最起碼應該提供什麼樣的制度性保護?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點評:精準掌握法規的核心保障!
同學做得好!你能從眾多選項中精確指認出保障條款,代表你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立法目的有深入理解。
- 為什麼 (D) 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 規範公務員參與政治之限度,並保障其不參與政治之權利。
| 比較維度 | 禁止從事之行為 | VS | 法律提供之保障 |
|---|---|---|---|
| 競選活動 | 不得兼任競選辦公室職務 | — | 得依法行使投票權 |
| 助選方式 | 不得公開站台或遊行拜票 | — | 保障政治中立之言論自由 |
| 處分救濟 | 違反者依考績或懲戒法辦理 | — | 拒絕非法行為不得受不利處分 |
💬行政中立法在限制公務員政治參與的同時,也確立了其不被強迫參與政治的防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