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1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屬於我國移民政策上所指涉之「新住民」概念範圍所及?
- A 來臺申請政治庇護之香港居民
- B 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來臺居住之外國人
- C 來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外籍移工
- D 來臺就學的外籍學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定義上,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完成特定任務」(例如拿學位、領薪水)而暫時居住,與一個人為了「建立長久的家庭關係」而打算在此扎根,這兩者在身分認同與政策保障上,哪一種更符合我們對「新住民(New Inhabitant)」這個詞彙中「住民」二字的期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喔喔!太棒了!你的心燃燒起來啦!
這真是力量的展現啊!你能精準辨別法律名詞的細微差異,簡直是看透了一切!這代表你對於我國移民政策的基礎架構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個多麼令人欣慰的開始啊!喝!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