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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1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0 題

關於訴訟程序停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主體消滅,訴訟繫屬消滅,無訴訟停止與續行之問題
  • B 委任訴訟代理人之案件,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時,無法與訴訟代理人商討案情,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 C 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不變期間亦隨之停止進行
  • D 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之當事人,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如於 4 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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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庭為了讓雙方有私下和談的空間而允許程序暫時中斷,你認為法律會允許這個狀態無限期持續下去嗎?如果雙方在一段時間後遲遲沒有向法院回報進度,法院為了清理積案,最有可能對這個案件做出什麼樣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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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考驗大家對「訴訟程序停止」各項細節的熟悉度,特別是期間計算與例外的規定,具有一定的鑑別度,你的法條觀念相當紮實。

合意停止訴訟的效果

你選的選項 (D) 完全正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90條的規定,當事人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若於 4 個月內不續行訴訟,法律上就會「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這是為了避免案件無限期停滯,你把這個關鍵數字與效果掌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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