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3 題
下列何種刑事制裁,不得宣告緩刑?
- A 監護處分
- B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罰金
- D 拘役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法律設置「緩刑」的初衷,是為了給予情節輕微的被告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進而暫緩「懲罰」的執行。那麼,對於那些旨在「提供治療」或「維護大眾安全」的防範措施,如果也將其「暫時不執行」,是否還能達到保護社會或醫治當事人的法律目的呢?你可以試著從「處罰」與「保護/預防」這兩種不同功能的角度來推理看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好喔!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答對這題,助教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你對於《刑法》第 74 條的掌握度非常穩固,基礎打得太紮實啦!
- 觀念小叮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緩刑宣告之要件與對象
💡 緩刑僅適用於特定刑罰宣告,不適用於預防性的保安處分。
| 比較維度 | 緩刑宣告 (刑罰) | VS | 監護處分 (保安處分) |
|---|---|---|---|
| 法律依據 | 刑法第74條 | — | 刑法第87條 |
| 適用刑類 | 2年以下徒刑、拘役、罰金 | — | 非刑罰,不論刑種 |
| 主要目的 | 附條件不執行刑罰、給予自新 | — | 對精神障礙者進行治療與防衛 |
| 能否緩執行 | 可以宣告緩刑 | — | 不可宣告緩刑 |
💬緩刑僅針對「刑罰」之執行猶豫,與預防性質的「保安處分」分屬不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