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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4 題

關於刑法第 305 條之恐嚇危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以散布裸照之事要脅他人,依實務見解不構成刑法第 305 條之罪
  • B 以神鬼迷信之事恐嚇他人,依實務見解不構成刑法第 305 條之罪
  • C 刑法第 305 條之罪之成立,以行為人確有實施加害行為為必要
  • D 刑法第 305 條之罪為保護健康法益之犯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宣稱會發生一件『人類無法以物理手段干預或控制』的事(例如天譴或惡靈報復),在法律邏輯上,這會被視為一種具備實質支配力的『威脅』,還是僅能視為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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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你對恐嚇罪的本質掌握得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 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核心在於行為人必須傳達足以使人心生畏懼的「加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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