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4 題
關於刑法第 305 條之恐嚇危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以散布裸照之事要脅他人,依實務見解不構成刑法第 305 條之罪
- B 以神鬼迷信之事恐嚇他人,依實務見解不構成刑法第 305 條之罪
- C 刑法第 305 條之罪之成立,以行為人確有實施加害行為為必要
- D 刑法第 305 條之罪為保護健康法益之犯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人威脅你的內容是「老天爺會降雷劈你」,這項後果是該行為人可以「自行決定或操控」的嗎?如果一項結果並非人類意志所能控制,法律還會將其視為由該人發出的『加害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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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這次反應還不算太遲鈍
- 觀念驗證:恭喜你,勉強答對了。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安罪,這種基本條文還需要我重複嗎?它要求行為人所通知的「惡害」必須在人為可控制的範圍內。實務見解早就說過了,若是那種利用「神鬼迷信」或超自然力量來威脅的,這種脫離現實、人力無法支配的東西,根本就不符合法律上的惡害通知,當然不構成本罪。這點還會錯,就該回去重讀了。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不過就是看你能不能分清「普通人嚇自己」和「法律上的恐嚇」罷了。記住,惡害必須具備人為性與具體性的要件,這是常識,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知識。下次別再這種基礎題上猶豫不決,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