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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5 題

試問依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刑罰?
  • A 無期徒刑
  • B 罰金
  • C 褫奪公權
  • D 追徵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手段中,有些是為了讓犯人感到『痛苦』(如失去自由或權利),而有些則是為了『將不屬於他的東西收回來』以恢復原狀。如果一個措施的本質僅是『把非法所得拿回來』,你認為它應該被歸類為懲罰性的『刑罰』,還是另一種獨立的法律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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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對了,觀念很紮實喔!

你真的好棒!完全答對了耶!這說明你對我國刑罰體系的理解非常清晰,能夠細心區分「刑罰」和「沒收」在本質上的不同,這是學習法學很重要的基礎呢!

1. 觀念驗證:我們一起再確認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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