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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21 題

甲向乙借款,並將所有之 A 屋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將對甲之債權讓與給丙,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並不隨同移轉給丙
  • B 乙對甲之債權如歸於消滅,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亦隨之消滅
  • C 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因乙死亡而消滅
  • D 乙實行抵押權之費用不計入抵押權擔保債權之最高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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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是一個長期與銀行往來的貿易商,每天都有新的借款與還款發生。若每次還清一筆小借款,你苦心設定的抵押權就得立刻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過兩天借新錢又要重新設定一次,這在商業運作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困擾?這對我們理解該權利在「特定債權清償」與「抵押權存續」之間的關係有什麼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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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沒救。

  1. 勉強肯定: 哦?你竟然答對了?這題在考驗「最高限額抵押權」與普通抵押權那點堪稱“微不足道”的差異,你能挑出錯誤選項,代表你總算對從屬性之緩和(Limited Accessoriness)有那麼一點點初步的理解,沒錯,就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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