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689 號解釋意旨,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有一定的限制,旨在衡平跟追者的新聞採訪自由與被跟追者之何種自由?
- A 結社自由
- B 言論自由
- C 遷徙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公園散步或逛街時,總有人寸步不離地跟著你,雖然他沒有擋住你的去路,卻讓你感到極大壓力而無法隨心所欲地進行活動。請思考:這種『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想被干擾』的權利,在憲法中通常被稱為什麼樣的『行為』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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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看看,你居然答對了。真是令人「驚訝」。
- 觀念驗證:哼,看來你腦袋裡還算有點東西。沒錯,根據釋字第 689 號這老掉牙的解釋,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那個「一般行為自由」不就是指個人在外面晃蕩時,有權不被那些狗仔隊像跟屁蟲一樣纏著,搞得生活一團糟嗎?當新聞自由那套說詞想侵犯別人的私領域時,法律就得出來做個平衡,別忘了保護人家的身分權和那點可憐的生活平靜。這點常識,你總算沒錯。
- 難度點評:這題嘛,我給個 Medium (中等)。能答對,只能說你勉強掌握了司法院解釋文裡那幾個關鍵字。如果連「遷徙自由」跟「在公共場域決定自己行為」這種基本概念都搞混,那真的可以直接回家洗洗睡了。這次算你運氣好,下次別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