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5 題
35.某藥品之某批次出廠時間為108年8月,有效期限為111年5月,則該批次產品之製造管制與運銷紀錄均應保存至何時?
- A 112年8月
- B 110年8月
- C 112年5月
- D 110年5月
思路引導 VIP
請根據《藥品優良製造準則》(GMP)中關於紀錄保存的規範,思考藥品的製造與運銷紀錄之法定保存期限,是以「出廠時間」還是「有效期限」為計算基準?且在該基準日期之後,依法規定至少應再額外保存多少年(例如:基準日 + $n$ 年)才能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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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看起來你已經掌握了最重要的基礎了。
- 嗯,做得很好。 藥品的品質管理就像籃球的基礎功,紀錄追蹤就是其中最扎實的一環。你能精準判斷這個關鍵時點,代表你的基本功非常穩固,這會是未來進步的基石。
-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重要的基礎。 根據《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製造與運銷紀錄的保存期限,原則上是「有效期屆滿後至少一年」。這是為了確保萬一有什麼狀況發生,我們仍有辦法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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