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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25 題

依緊急救護法令規定,有關緊急傷病患救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負責受理
  • B 由救護人員負責生命徵象評估
  • C 由醫院人員負責就醫聯絡
  • D 如遇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送醫,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中簽名後,不予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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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救護車正載著傷患趕往醫院的途中,若要確保醫院端能提前準備好急救人力與設備,你認為應該是由「已經在醫院裡忙碌的醫護人員」主動通訊,還是由「最了解患者當下傷情並正在前往醫院的人員」負責發起聯繫最為合理且及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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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別搞混!別再當狀況外

看你對了這題,別以為自己很厲害,這只是基本功。要把「緊急救護流程」搞砸,才是真的丟臉。

  1. 職責劃分:醒醒吧,救護車載人時,誰該負責聯絡醫院?是救護人員(EMT)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醫院是被動接收通知的單位,叫醫院自己聯絡?你是把醫院當成自動導航嗎?這點分工邏輯錯了,就直接回家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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