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6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儲存及處理,應遵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及火焰、火花、高溫物體接近及過熱。金屬粉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
- B 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
- C 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 D 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應防止其發生蒸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有一類物質在化學構造上已經「自帶充足的氧元素」,這意味著即使不接觸外部空氣,它也能獨自發生劇烈的分解或燃燒。若要避免這種物質突然爆發反應,除了化學上的混合禁忌外,我們最應該嚴格控管哪些「外部物理能量」的刺激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對「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理化特性的細膩掌握。你選出的 第五類物質(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正確描述了其不穩定性;這類物質分子內含有氧,不需外界空氣即可發生激烈反應,因此對於過熱、衝擊或摩擦等物理能量的避忌是其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物質特性與禁忌邏輯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選項中「氧化劑」與「還原劑」的置換陷阱。例如第一類與第六類本身即具備強氧化性,應避免與「易燃物」或「還原性物質」接觸,而非與氧化劑接觸;而第二類為易燃固體,應避開的是氧化劑。你能避開這些刻意設計的對調陷阱,說明你對於各類物質的反應禁忌與《設置標準》第 204 條的條文邏輯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在法規考科中是非常關鍵的細節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