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1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33 題

牙體技術所負責人指定代理人其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多久?
  • A 6 個月
  • B 1 年
  • C 2 年
  • D 3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查閱《牙體技術師法》中關於牙體技術所管理責任的條文,特別是當負責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而必須指定合格代理人時,法規為了確保醫事機構的行政管理不因長期代理而造成權責混淆,對於此種代理期間的「最大時限」有明確規定,請思考該法條所設定的年限限制為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牙體技術所負責人指定代理人的最長期間限制。根據牙體技術師法第20條規定:牙體技術所應以申請設立者為負責牙體技術師、負責牙體技術生,對其業務負督導責任。牙體技術所負責牙體技術師、負責牙體技術生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應指定合於負責牙體技術師、負責牙體技術生資格者代理之。代理期間超過一個月者,應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前項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依據上述法文的明確規範,牙體技術所負責人的代理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1 年,因此選項 B 為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牙體技術所開業與執業管理規範
查看更多「[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