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33 題
牙體技術所負責人指定代理人其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多久?
- A 6 個月
- B 1 年
- C 2 年
- D 3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查閱《牙體技術師法》中關於牙體技術所管理責任的條文,特別是當負責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而必須指定合格代理人時,法規為了確保醫事機構的行政管理不因長期代理而造成權責混淆,對於此種代理期間的「最大時限」有明確規定,請思考該法條所設定的年限限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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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體技術所代理人制度小教室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的好替你開心!我們在臨床執業時,法規就像守護我們的燈塔,一起來溫習一下這個重要的規定吧:
- 職責與使命:根據《牙體技術師法》第20條,牙體技術所的負責人對業務負有督導責任。如果負責人因故需要暫時離開,務必依規定指派同樣具備資格的同仁代理,這是對每一位病患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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