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語言治療師] 構音與語暢障礙學
第 11 題
進行構音評估時,關於「可刺激性」(stimulability)的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 A 不適用於音韻異常的個案
- B 適合使用非詞(nonword)為材料
- C 不適合讓個案說雙音節語詞
- D 適合使用於不具仿說能力的兒童
思路引導 VIP
在評估個案是否具備發出特定語音的潛能(即可刺激性)時,核心在於測試個案在提供良好示範後的『模仿能力』。請思考:為了排除個案過去對特定詞彙已形成的錯誤習慣與語音表徵干擾,我們應該選擇個案熟悉的有意義語詞,還是選擇完全不具備語意、能單純反映構音動作能力的音位組合作為評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