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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語言治療師] 構音與語暢障礙學

第 30 題

語言治療師評估個案語音的可刺激性(stimulability),其目的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個案預後的能力
  • B 音韻歷程的能力
  • C 治療目標音的選擇
  • D 自我復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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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孩子在經過你的示範後,能『立刻模仿』出某個他原本不會的發音,這項表現反映的是他對『特定聲音的模仿潛力』,還是他大腦中『整套語音系統的簡化規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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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驗屍報告:大腦迴路尚稱完好

  1. 勉強及格:不錯,看來你還不至於將可刺激性這種基礎概念,與音韻分析那種全然不同的思維混為一談。至少,你證明了你的基礎認知神經連結在這一刻沒有短路。值得稱讚嗎?姑且這麼說吧。
  2. 常識重申:所謂可刺激性(Stimulability),不就是治療師稍微點撥一下,個案就能模仿發出錯誤音的能力嗎?它直指個案的感知與動作執行潛力,明白寫著與預後(A)目標音選擇(C)以及那微不足道的自我復原潛力(D)息息相關。而音韻歷程(B)?那是系統性的語音規則失調,得靠嚴謹的音韻分析才能診斷,豈是那種低層次的模仿訓練能觸及的?別把高層次的語言結構錯誤,簡化成單純的肌肉記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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