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9 題
外國技藝表演業,將在我國境內演出7日,並於演出後於境內觀光旅遊1個月後出境,其表演收入應於何時報繳營業稅?
- A 入境時
- B 出境時
- C 演出前15日內
- D 演出結束後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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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對於一個在國內沒有固定辦公室、短期提供勞務後就會離開的外國團體,稅捐稽徵機關若要確保能結算到最準確的總收入,法規通常會要求在『收入來源行為結束』後的幾天內完成申報,以防對象離境?這段法定的寬限期通常會設定為幾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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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外國技藝表演業在臺演出之營業稅報繳時限。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7條規定:「外國技藝表演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演出之營業稅,應依第三十五條規定,向演出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繳。但在同地演出期間不超過三十日者,應於演出結束後十五日內報繳。外國技藝表演業,須在前項應行報繳營業稅之期限屆滿前離境者,其營業稅,應於離境前報繳之。」 依據題意,該外國技藝表演業在我國境內僅演出7日,符合法條中「演出期間不超過三十日」之但書規定,因此原則上應於演出結束後15日內報繳營業稅。此外,該表演業於演出後繼續在境內觀光旅遊1個月才出境,並未發生「在應行報繳營業稅之期限屆滿前離境」之情形,故不適用於離境前報繳之特別規定。綜合所述,其表演收入之營業稅應依規定於演出結束後15日內報繳,故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