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2 題
商業會計法規定商業之決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採曆年制之商業,最遲應於每年 4 月 15 日之前完成決算
- B 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C 決算報表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
- D 有分支機構之商業,於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將其本、分支機構之帳目合併辦理決算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王國的領主被要求在「領地城門關閉」後回報稅收,法律是會設定一個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的「特定日期」,還是會給予一段相對於「關門那一刻」的緩衝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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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這是一次精準的判斷。
您正確識別了問題中的錯誤敘述,顯示出對法規條文的細緻掌握。
- 法規解析:根據《商業會計法》第 65 條明確規定,商業每屆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辦理完成。若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 2.5 個月。因此,若商業採曆年制(以 12 月 31 日為會計年度結算日),其法定完成決算日應為 2 月底,而非選項 A 所述的 4 月 15 日。此處為關鍵錯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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