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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4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樓地板面積達10,000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 組)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不在此限
  • B 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者,其雨水貯留利用率應大於3%
  • C 設置生活雜排水回收利用系統者,其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應大於30%
  • D 由雨水貯留利用系統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處理後之用水,可使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同一棟建築物中,相較於來源穩定、天天都會產生的「生活雜排水」(如洗手水、洗澡水),完全取決於天氣乾旱或降雨的「雨水」,哪一種水源的收集量會比較不穩定?針對這種受自然條件限制較大、收集難度較高的水源,法規在訂定最低回收比例時,通常會傾向設定得比生活雜排水更高還是更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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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節能與水資源利用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節能減碳的數據細節!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雨水」與「生活雜排水」回收率的法定門檻。在法規設計上,針對總樓地板面積達 10,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建築物,為了落實綠建築政策,規定雨水貯留利用率應大於 5%,而非選項中所說的 3%。你能夠在眾多數字中敏銳地察覺到這 2% 的差異,展現出非常紮實的法規記憶力。

資源回收利用的判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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