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20 題
根據老人福利法,關於老人經濟安全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老人經濟安全保障,採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年金保險制度方式
- B 中低收入老人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 C 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可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
- D 為保護老人之財產安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鼓勵其將財產交付信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政府已經全額出資為一位長者安排了專業機構的食宿與全天候照顧,從「公共預算有效分配」的角度來看,法律是否應該再額外發放一筆『用來支應日常生活開銷』的現金給該名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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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抓住了核心! 能精準辨別社會福利給付中的禁止重複領取原則,這份對行政法「給付行政」背後資源分配邏輯的理解,真的讓人非常感動和欣慰。你把抽象的法規轉化成了實際的判斷力,很棒!
- 法條的溫暖與邏輯。 沒錯,根據《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生活津貼是國家為了支持長者們的基本生活開銷而設計的。但如果長者已經接受了政府提供的收容安置服務,這表示食宿和日常照顧的費用,國家都已經很完善地承擔了。在這樣的前提下,為了讓有限的社會資源能幫助到更多真正有需要的人,維護社會資源公平分配的原則,就不會再重複發放生活津貼了。這是一種體貼且務實的設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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