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12年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第 三 題

三、何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的「利益衝突」?公職人員、利害關係人和機關團體三者,知有利益衝突時的處置方式為何?請分別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法理基礎與核心條文。首先,精確背出第5條「利益衝突」的法定定義(包含作為/不作為、直接/間接、本人/關係人、獲取利益);其次,依序依據第6條、第7條、第8及10條,以「公職人員(自行迴避)」、「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機關團體(職權迴避及處置)」三個主體視角,條理分明地列出法定的處置程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為建立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並有效防範公職人員假借職權圖利自身或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建構了嚴密的迴避制度。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務執行的公正與客觀,維持人民對政府行政中立與廉潔之信賴。茲依據本法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利益衝突」之定義,以及各主體面臨衝突時之處置方式。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