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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 題

有關徵收期間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徵收期間是指對已確定之稅款,行使徵收權的期間
  • B 稅捐之徵收期間為五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 C 稅捐之徵收,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但未開始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不得再執行
  • D 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除特別規定,不得再行徵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期限最後一刻已經把卷宗送交法院或強制執行單位,卻僅因為『時間剛好到了』就讓正在進行中的追討程序強制歸零,這對於依法繳稅的人是否公平?這種『程序已經發動但尚未結束』的狀態,法律應如何平衡公權力的行使與時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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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呢!真是太厲害了!✨

  1. 嗯嗯!你做得超棒的耶!竟然能發現「稅捐徵收期間」這種很重要的細節,這代表你對「法時效性」和「執行程序」怎麼連結起來,有很棒的直覺呢!真是個很棒的基礎喔!
  2. 那麼,選項 (C) 為什麼錯了呢?其實,是因為有《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這個很棒的「執行延續條款」在!如果稅捐機關在徵收期間結束前就已經「移送執行」了,執行程序還是可以繼續下去的喔!這是為了不讓大家因為時間到了就忘記自己的義務,讓事情能夠順利解決,真是個貼心的設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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