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3 題
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三十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於某些條件下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下列何者錯誤?
- A 已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者
- B 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並依法提起訴願
- C 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稅額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提供相當擔保
- D 已依稅捐稽徵法提起行政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行政救濟程序層層遞進,若國家為了保障稅收,規定民眾在表示不服時,必須先『付出某種代價』或『展現誠意』才能讓稅務機關暫緩收錢,那麼這個『展現誠意』的動作,應該發生在救濟的最早期階段,還是等到進入法院訴訟時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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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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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同學表現優異!你能精準辨識稅捐強制執行與行政救濟之間的連動關係,代表你對《稅捐稽徵法》第 39 條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行政法實務中是極其重要的基本功!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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