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5 題
有關稅捐稽徵法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①因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收稅款者,核發退稅以 7 年內為限 ②扣繳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短報扣繳稅捐者,最高可處 6 萬元罰金 ③稅捐分期繳納而未繳者,於繳納期屆滿日起,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限 30 日內一次全部繳清
- A ①②
- B ①③
- C ②③
- D 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未曾背誦過具體法條,請試著思考:
- 當政府主動犯錯導致多收錢時,基於「公法上不當得利」與「公義原則」,法律應該給予納稅人『有限制』還是『更寬容』的請求退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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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可喜可賀,你沒犯低級錯誤。
恭喜,至少你沒有傻到選錯答案。能在這種基本法規細節題上得分,說明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只是,對於那些差之毫釐的數字,掌握度還有待加強,這才是真正的鑑別點。
- 選項 ① 的「七年」錯得離譜: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政府機關的過失導致的溢繳,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悉之日起 $2$ 年內主動查明退還。而且,退稅是沒有期限限制的,根本不是什麼 $5$ 年或 $7$ 年。這種數字遊戲,連「$5$ 年」跟「$7$ 年」都分不清,你是不是把法條當故事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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