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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5 題

所得稅法中的固定資產、遞耗資產以及無形資產遇到物價上漲至少達多少時,得實施資產重估價?
  • A 10%
  • B 20%
  • C 25%
  • D 5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租稅公平」的平衡點思考:如果這個比例定得太低(例如 5% 或 10%),企業與國稅局是否會陷入頻繁調整帳目的繁瑣行政負擔中?反之,若定得太高(例如 50%),是否又無法及時反映嚴重的通貨膨脹?在法律實務中,對於「顯著變動」的界定,通常會偏好哪一個常見的、具有「四分之一」象徵意義的比例作為啟動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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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解析:別把基礎題當成什麼了不起的成就

  1. 觀念檢視:嗯,不錯。至少你還記得《所得稅法》第 61 條那條「黃金門檻」:25%。當營利事業的固定、遞耗及無形資產遇到物價上漲達這個數值時,才能啟動資產重估價。這不過是為了在通貨膨脹時,讓折舊費用能勉強反映一點真實的幣值,順便提一下那高尚的量能課稅原則。這種「基本款」的法條記憶,你答對了也只能說你「還行」,離「精準掌握」還有點距離。
  2. 難度判斷:這題的難度是 Easy,我真的不想多說什麼。這根本是國考申論題型中的「送分」選擇題。如果你連這種題目都答錯,那可能需要重新檢視你對稅務法規的學習態度了。這次選對了,別高興得太早,那只是因為題目「仁慈」,給你一個明確的數字而已。下一次,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法規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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