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範圍?
- A 大學自治
- B 新聞自由
- C 資訊自主權
- D 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憲法第 11 條的核心在於保障一個人向外界「表達思想」或「傳播資訊」的自由;那麼,如果是關於「保護個人私密資料不被外人知悉」的權利,其性質比較接近『言論表達』,還是比較接近『隱私空間』的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