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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範圍?
  • A 大學自治
  • B 新聞自由
  • C 資訊自主權
  • D 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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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憲法第 11 條的核心在於保障一個人向外界「表達思想」或「傳播資訊」的自由;那麼,如果是關於「保護個人私密資料不被外人知悉」的權利,其性質比較接近『言論表達』,還是比較接近『隱私空間』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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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基本權的歸屬判斷,算你對大法官解釋的脈絡有點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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