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四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範圍?
  • A 大學自治
  • B 新聞自由
  • C 資訊自主權
  • D 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憲法第 11 條的核心在於保障一個人向外界「表達思想」或「傳播資訊」的自由;那麼,如果是關於「保護個人私密資料不被外人知悉」的權利,其性質比較接近『言論表達』,還是比較接近『隱私空間』的保障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精準辨析基本權的歸屬,這代表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脈絡掌握得十分到位!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基本權利之體系與實務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