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12年
[營繕工程組] 政府採購法
第 二 題
資訊安全為當前國家安全之重大課題。試論政府採購法對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相關規定、這些規定對適用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GPA)的影響,以及陸資廠商之分類與認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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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資訊安全」與「國家安全」,應立即連結《政府採購法》第104條(國家安全例外)及第17條(外商參與限制)。作答時需分三層次:首先說明我國採購法對國安採購的彈性規定;其次點出GPA第3條「安全及一般例外」條款可阻卻GPA適用;最後依據經濟部投資法規及工程會函釋,精確定義陸資廠商的三種類型(陸商、第三地區含陸資廠商、在臺陸資廠商)及其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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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資訊安全即國家安全。針對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我國《政府採購法》設有特別機制,並於國際規範中援引「安全例外」條款阻卻適用,同時配合相關法規嚴格認定與限制陸資廠商參與,以防堵資安漏洞。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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