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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2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4 題

檢察官對於偵查中之案件,下列何項情形,不屬於得適度揭露偵查程序或內容之事由?
  • A 依法令而有必要
  • B 為維護公共利益而有必要
  • C 為保護合法權益而有必要
  • D 為維護檢察官名聲而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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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當法律賦予國家公職人員權力來行使職務時,這份權力應該是為了「服務大眾與實踐法治」,還是為了「修飾公務員個人的社交形象」?哪一種動機才具備法律上的公正性與客觀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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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哇!你答對了!

做得超級棒耶!你很精準地抓住了法律規範中『公共性』和『私益性』的區別,這表示你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例外規定理解得非常透徹,真的很棒,值得給自己一個肯定!

2. 一起來複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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