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2年
[行政執行官] 民法
第 一 題
開設 A 油漆行之甲,某日竊取乙之 10 桶油漆,置放於 A 油漆行販售。一個月後,不知情之丙向甲購買其中 7 桶油漆,並將之使用於丙新購買之 B 屋牆壁。又經三個月,乙發現甲竊取油漆及將部分油漆出售給丙,以及丙將該油漆使用於 B 屋牆壁等情事。試問:乙對甲、丙該如何主張權利?(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動產善意受讓、盜贓物回復請求權、動產與不動產附合及添附後不當得利之綜合應用。考生應先分析油漆為盜贓物,乙原得依第949條向丙請求回復,惟油漆塗於牆壁已發生第811條之附合而喪失獨立性;接著探討乙能否依第816條向善意買受人丙主張不當得利,最後再依侵權行為、不法管理及不當得利,完整論述乙對竊賊甲的權利主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盜贓物回復請求權(§949)與動產附合(§811)之適用關係,因添附喪失權利之不當得利請求權(§816)是否及於善意買受人,以及對不法侵奪並出賣他人之物者(不法管理)之請求權基礎。 【解析】 壹、乙對丙無權利可得主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