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2年
[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甲與乙結婚時,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B 二保險公司分別投保人壽保險(下稱 A、B 保單)投保額各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並均指定其配偶乙為受益人,其中 B 保單於投保 1 年後,甲即向 B 公司聲明放棄其處分權,並經 B 公司批註後記載於 B 保單。民國 109 年 8 月間甲因駕車不慎撞傷丙,經法院判決甲須賠償丙 1,000 萬元,甲除上述 2 張保單外,無財產可供執行,丙旋即向執行法院聲請扣押甲基於該等保險契約所生權利,並聲請法院代甲終止上述保險契約,取回各 300 萬元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以供丙受償。A、B 保險公司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保險契約未經終止,且亦不得由法院終止,故否認甲對於二保險公司有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利。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3 題,每題 6 分,共 18 分)
甲與乙結婚時,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B 二保險公司分別投保人壽保險(下稱 A、B 保單)投保額各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並均指定其配偶乙為受益人,其中 B 保單於投保 1 年後,甲即向 B 公司聲明放棄其處分權,並經 B 公司批註後記載於 B 保單。民國 109 年 8 月間甲因駕車不慎撞傷丙,經法院判決甲須賠償丙 1,000 萬元,甲除上述 2 張保單外,無財產可供執行,丙旋即向執行法院聲請扣押甲基於該等保險契約所生權利,並聲請法院代甲終止上述保險契約,取回各 300 萬元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以供丙受償。A、B 保險公司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保險契約未經終止,且亦不得由法院終止,故否認甲對於二保險公司有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利。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3 題,每題 6 分,共 18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解約金是否為要保人之責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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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責任財產之概念,並結合大法庭裁定,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既然屬於要保人的財產,自得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小題 (一)
解約金是否為確定存在之財產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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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性質,其是否屬於已確定存在之財產權利,或是須待終止權行使後才發生。
小題 (三)
A、B 保險公司向法院聲明異議,有無理由?法院得否代債務人終止其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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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討論A保單與B保單。A保單無放棄處分權,執行法院得代為終止;B保單有依保險法第111條聲明放棄處分權,是否影響執行法院之終止權限。
📜 參考法條
保險法第111條
保險法第119條
強制執行法第1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