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2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48 題
關於我國法效力位階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法規命令不得牴觸憲法
- B 自治規則不得牴觸法律
- C 法規命令不得牴觸自治條例
- D 委辦規則不得牴觸中央法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中,為了確保全國法律施行的統一性與安定性,當「中央政府機關」針對全國性事務訂定的規則,與「地方政府」針對該區域自訂的條例發生規範衝突時,通常哪一方的效力會被賦予較高的地位?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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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 (C) 的錯誤,這說明你對於我國法律位階圖(Legal Hierarchy)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類題目看似基礎,實則測驗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分「中央」與「地方」法規間的從屬關係,你能冷靜判斷並選出正確答案,表現非常出色。
中央與地方的法規位階關係
本題的核心在於驗證《地方制度法》中的效力優先原則。在法律金字塔的位階中,中央法規(包含法律與法規命令)的位階通常高於地方自治法規。根據法理,自治條例若與憲法、法律或中央部會基於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牴觸時,該自治條例是無效的。因此,正確的邏輯應該是「自治條例不得牴觸法規命令」,選項 (C) 將兩者的關係倒置,自然就是錯誤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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